欢迎进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网站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010-63305665

综合部

当前位置:首页 > 大师专栏

宋雅军

发表于:2024-12-20


宋雅军,1963年出生于河北唐山,毕业于河北理工大学(原河北省轻工业学院)陶瓷艺术专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艺美术研修班进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陶瓷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河北省陶瓷艺术大师,河北省工艺美术大师。多年来一直从事陶瓷工艺美术设计与创作,将陶瓷工艺、陶瓷绘画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和展示博大精深的陶瓷文化。作品既继承了传统,又大胆创新,大气中透着细腻,工笔写意兼而有之。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

陶瓷艺术作品先后获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首届“大地杯”金奖。“北方瓷都杯”河北省陶瓷艺术技能大赛绘画组金奖。“天工艺苑 百花杯”中国工艺美术艺术精品奖银奖。河北省定瓷杯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银奖。2013年9月第一届中国陶瓷名家名作展陶瓷绘画类评比银奖。2014年9月第二届中国陶瓷名家名作展陶瓷绘画类评比金奖。2015年5月第五届“大地杯”陶瓷作品评比金奖。2015年9月第三届中国陶瓷名家名作展陶瓷绘画类评比金奖。2015年10月河北省陶协举办唐山市中青年艺术陶瓷创意作品大赛金奖。多件作品曾被外商和艺术馆收藏。

上一篇:
下一篇:

协会活动

更多

  • 关于开展首批中国陶瓷工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的通知 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陶瓷工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开展首批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或研究院所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3.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4.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5.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6.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企业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申请,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合理,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3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中陶协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有关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等可审核推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不超过1个; (二)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三)本次优先支持陶瓷行业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卡脖子”以及产业发展短板领域。 (四)本次认定采取宁缺毋滥,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5年5月31日前,期间申请单位可随时报送材料,我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合格后,将组建考评组,组织申请单位进行汇报答辩或进行现场考核,考评结果报中陶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认定。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各依托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18310783580 邮 箱:baiyongle@ccianet.cn 附件: 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报告.docx 附件4: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17日 【详情】

行业标准

更多

  •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中陶协[2025]03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 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2015年和2021年是我国团体标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个关键年份。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正式拉开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序幕,首次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重要供给,逐渐走到历史舞台中央。此后,2018年1月实施的《国家标准化法》,正式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2019年1月国标委、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加强了管理。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向纵深,加强对团体标准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大力发展团体标准”。2022年2月,国标委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我国团体标准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存在标准定位不准、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和引导。”2022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六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提出“探索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对于团体标准的政策导向,也从之前的“大力发展团体标准”调整为“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2023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原则、条件、程序等。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要“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规范团体标准发展。” 目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已经制订发布团体标准30项,立项在编标准10项,其中不乏陶瓷行业首次立项、发布的标准,填补了行业空白,为陶瓷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引领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引导团体标准组织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改革的需要,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继续面向行业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足于陶瓷行业和市场对创新标准的迫切需求,涵盖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陶瓷及艺术陶瓷、高技术陶瓷及全产业链,重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领域进行申报; 2、鼓励关键共性技术、核心前沿技术等方面的产品、方法类企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 3、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或计划的项目; 4、致力于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行业科技、品牌、可持续以及人才等强国发展战略,亟需引领和支撑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等项目; 5、致力于推进陶瓷制造业高端化的工业基础、智能智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及相关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提出项目应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 2、本次申报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信息部。 3、本通知常年有效,可实时提交项目申请。 三、项目审批 1、在申报后,协会团体标委会将定期组织项目评审。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协会团体标委会发布立项公告。 2、立项公告后,申报单位及相关参编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四、编制发布 根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起单位(牵头单位)应按规定完成标准文本的起草、研讨、征求意见、修改、申报等程序,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协会团体标委会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审核,批准后发布并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信息部 联 系 人:白永乐、樊瑞新 联系电话:010-63305665、18310783580 邮 箱:798361461@qq.com 附 件: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年限 年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申请立项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是否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申请立项单位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如本页表格不够,可自行后续。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1).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1).pdf 【详情】

扫码关注公众号

行业服务部:010-63305033  培训部:010-63305398  科技信息部:010-63305626  展览部:010-633057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9室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554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