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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介绍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是中国陶瓷行业唯一的行业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的,是由全国跨地区、跨部门和不分所有制的从事陶瓷行业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科研、教育、贸易、收藏等的企业、事业单位、院校、地方社团组织及职业陶艺家、科技工作者、企业家等团体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成立于19899月,目前有会员逾千家,职工人数逾百万人。

现协会内设秘书处、人才培训中心、节能技术中心、经济技术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陶瓷美术设计中心等,同时下设日用陶瓷、建筑卫生陶瓷、艺术陶瓷、技术陶瓷、陶瓷原料及辅助材料、装饰材料、陶瓷装备技术应用、窑炉及耐火材料、陶瓷营销等九个专业委员会或分会。协会主办的《中国陶瓷工业》杂志(国内外公开发行)和《陶瓷信息简报》均对会员赠阅。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指引下,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以维护本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制定行业规划及行规行约,调查、收集、整理和统计行业基础资料,研究行业发展方向,进行技术培训,举办专业展览,提供信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等活动中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还承担着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能。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一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与国际陶瓷同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致力于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扩大贸易往来,并且在这一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不断为中国陶瓷工业的繁荣与进步贡献力量。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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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促进陶瓷行业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工作,请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掌握一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 (三)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陶瓷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四)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五)研究院应由产学研多方共投共建,是共享权益、共担风险、紧密联系的独立实体; (六)研究院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适应陶瓷行业创新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七)研究院应具备国内拔尖的学科带头人及人才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八)研究院应有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等可审核推荐设立研究院; (二)中陶协会员企业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单位须填写《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四)本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采取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 三、其他要求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18310783580 邮 箱:baiyongle@ccianet.cn 附件:1.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pdf 2.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 请表(2).doc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24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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