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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明

发表于:2023-12-10

李东明,男,1968年出生于唐山。现为河北省陶瓷艺术大师,江西省高级工艺美术师,江西省高级技师,河北省唐山市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会员,河北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会员,景德镇市美术家协会会员。从事陶瓷美术工作26年,工作期间主要从事陶瓷美术的创作,主攻山水、人物兼攻花鸟、走兽,创作和制作了多幅大型陶瓷壁画。能独立完成釉上和釉下的画面制作,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获奖情况:
    1.2005年12月,作品《山寨》荣获江西省美术家协会第二届陶瓷艺术作品展银奖;
    2.2006年7月,作品《九龙戏水》荣获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奖赛金奖;
    3.2007年6月,作品《五五金花庆紫荆》荣获2007庆香港回归十周年“紫荆杯”江西省陶瓷艺术大赛银奖;
    4.2007年6月,作品《凝望》荣获2007庆香港回归十周年“紫荆杯”江西省陶瓷艺术大赛银奖;
    5.2008年,作品《山水清音图》获2008年和谐中华迎奥运全国美术、书法、摄影展金奖;
    6.2008年3月,作品《秋水人家》获“华月杯”江西省迎奥运中青年陶瓷艺术大赛银奖;
    7.2008年3月,作品《童年》在景德镇陶瓷美术馆首届人物画家作品展荣获一等奖;
    8.2008年6月,作品《瓷板》获08首届“瓷都杯”全国陶瓷艺术品大赛铜奖;
    9.2010年7月,作品《家在泉水边》获第三届中国江西旅游工艺美术作品设计(创作)大赛金奖;
    10.2010年10月,作品《山寨春晓》获第十一届中国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天工艺苑百花杯”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奖金奖;
    11.2011年4月,作品《溪畔人家》荣获江西省首届“御窑杯”艺术陶瓷创新大赛银奖;
    12.2011年5月,作品《富贵图》荣获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银奖;
    13.2011年7月,作品《山乡新雨》获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江西工艺美术作品金奖;
    14.2011年10月,作品《秋水人家》、《江南秀色》在“雅润杯”首届全国瓷器绘画大赛中荣获优秀奖;
    15.2012年4月,作品《多少人家细雨中》荣获江西省第二届“御窑杯”艺术陶瓷创新大赛金奖;
    16.2012年5月,作品《秋水人家》获“峰峰杯”河北省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金奖;
    17.2012年8月,作品《九龙戏泉》获第七届中国长春民间艺术博览会民间艺术品金奖;
    18.2012年12月,作品《蜀栈连云图》获首届中国瓷再引世界风——中国收藏我最喜爱的陶瓷艺术品评比银奖;
    19.2013年参加“情满瓷都爱在路上”爱心送考大型公益活动的爱心支持与志愿付出。
    20.2013年作品《连年有余》“大爱瓷魂情系雅安”景德镇市文艺界大型赈灾捐赠。
    21.2013年6月,在“玉泉山杯”荣获河北省陶瓷艺术技艺大赛中绘画组铜奖;
    22.2013年10月,作品《家山醉红又一秋》荣获中国综艺文化周“瓷都珠山杯”全国书画和陶瓷艺术作品展金奖;
    23.2013年9月,作品《溪山雅居图》在中国景德镇陶瓷艺术100实力榜活动中获评委会媒体组特别推荐奖;
    24.2014年5月,作品《童趣》在“唐陶文化创意杯”河北省陶瓷艺术与设计创新评比银奖;
    25.2014年12月,作品《幽林峰壑图》在中国陶瓷艺术100实力榜评比中获最佳传承奖;
    26.2014年作品《连年有余》在江西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千百十助学助校工程”捐赠;
    27.2015年8月,在“大家陶艺杯”河北省陶瓷艺术技艺大赛中荣获绘画组铜奖。

著作与论文:
    1、《景德镇陶瓷》2008第4期(总第126期)发表论文《线议青花山水的创新》
    2、《中国陶瓷》2011年9月第47卷第9期发表论文《论浅降彩瓷在中国釉上彩瓷中的历史作用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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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促进陶瓷行业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开展2025年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工作,请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掌握一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作用; (三)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陶瓷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四)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五)研究院应由产学研多方共投共建,是共享权益、共担风险、紧密联系的独立实体; (六)研究院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适应陶瓷行业创新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七)研究院应具备国内拔尖的学科带头人及人才团队,人员结构合理; (八)研究院应有固定的科研场所、设施以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等可审核推荐设立研究院; (二)中陶协会员企业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单位须填写《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四)本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采取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 三、其他要求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18310783580 邮 箱:baiyongle@ccianet.cn 附件:1.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pdf 2.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研究院申 请表(2).doc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24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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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中陶协[2025]03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 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2015年和2021年是我国团体标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个关键年份。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正式拉开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序幕,首次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重要供给,逐渐走到历史舞台中央。此后,2018年1月实施的《国家标准化法》,正式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2019年1月国标委、民政部共同发布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加强了管理。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向纵深,加强对团体标准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出“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大力发展团体标准”。2022年2月,国标委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我国团体标准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存在标准定位不准、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和引导。”2022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六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提出“探索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对于团体标准的政策导向,也从之前的“大力发展团体标准”调整为“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2023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原则、条件、程序等。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要“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规范团体标准发展。” 目前,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已经制订发布团体标准30项,立项在编标准10项,其中不乏陶瓷行业首次立项、发布的标准,填补了行业空白,为陶瓷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引领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引导团体标准组织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改革的需要,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满足市场需求,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继续面向行业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研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足于陶瓷行业和市场对创新标准的迫切需求,涵盖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陶瓷及艺术陶瓷、高技术陶瓷及全产业链,重点在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领域进行申报; 2、鼓励关键共性技术、核心前沿技术等方面的产品、方法类企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 3、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或计划的项目; 4、致力于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行业科技、品牌、可持续以及人才等强国发展战略,亟需引领和支撑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等项目; 5、致力于推进陶瓷制造业高端化的工业基础、智能智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及相关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提出项目应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 2、本次申报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信息部。 3、本通知常年有效,可实时提交项目申请。 三、项目审批 1、在申报后,协会团体标委会将定期组织项目评审。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协会团体标委会发布立项公告。 2、立项公告后,申报单位及相关参编单位需严格按照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流程抓紧编制工作,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 四、编制发布 根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起单位(牵头单位)应按规定完成标准文本的起草、研讨、征求意见、修改、申报等程序,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协会团体标委会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审核,批准后发布并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信息部 联 系 人:白永乐、樊瑞新 联系电话:010-63305665、18310783580 邮 箱:798361461@qq.com 附 件: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年限 年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申请立项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关系;是否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申请立项单位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如本页表格不够,可自行后续。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1).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1).pdf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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