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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等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5-02-28

各省(市、县)陶瓷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推动陶瓷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陶瓷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轻联信统[2025]23号)文件要求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陶瓷工业百强、陶瓷装备制造百强、科技百强宣传推广活动,树立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先进典范,引领行业创新升级。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2024年度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陶瓷装备制造企业竞争力及2024年度中国陶瓷工业科技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

各项评价工作均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不含主观评价指标,按照企业的客观综合得分自然排序,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

(一)组织方式

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采取各省(市、县)陶瓷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推荐及会员企业直接报送的组织方式。推荐机构负责对企业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直报企业数据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核审。

(二)评价体系

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税收占利税比重及科研投入等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公布“中国陶瓷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三)数据指标

各参评企业需上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收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及各项指标同比增速,上报表见附件1,表样电子版可从中陶协官网(www.ccianet.cn)下载。

二、陶瓷装备制造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

(一)组织方式

中国陶瓷装备制造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采取各省(市、县)陶瓷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推荐及会员企业直接报送的组织方式。推荐机构负责对企业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直报企业数据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核审。

(二)评价体系

     中国陶瓷装备制造企业竞争力统计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科研投入、专利数量及自主品牌建设、主要客户群体等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公布“中国陶瓷装备制造百强企业”名单。

(三)数据指标

     各参评企业需上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应交税金、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数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水电气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年末从业人员数及各项指标同比增速以及自主品牌、主要客户资料,上报表见附件2,表样电子版可从中陶协官网(www.ccianet.cn)下载。

三、陶瓷工业企业科技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

(一)组织方式

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科技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采取各省(市、县)陶瓷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推荐及会员企业直接报送的组织方式。推荐机构负责对企业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直报企业数据由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核审。  

(二)评价体系

     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科技竞争力统计评价体系从企业科研投入、科研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重大科技成果数量、科技奖项数量、参加标准(国家(国内外)、行业及团体标准)制定数量等方面对企业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公布“中国陶瓷工业科技百强企业”名单。

(三)数据指标

     各参评企业需上报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科技研发投入、建成的国家级、省部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经中陶协推荐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鉴定的科技成果数量,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数量,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数量,专利数量,发明专利数量,专利奖项数量,参与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数量,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数量,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等数据。上报表见附件3,表样电子版可从中陶协官网(www.ccianet.cn)下载。

四、榜单发布

(一)中陶协对报送数据统一评价,评价结果经理事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布,同时在中陶协官网、公众号发布。

(二)根据各项评价结果,中陶协将择优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推荐,并评价轻工百强、科技百强以及陶瓷行业十强等。

五、参评资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55日前将数据报送到中陶协科技与信息部。

(二)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报表视为无效。

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等统计评价工作是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的重点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部门: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 系 人:白永乐 18310783580

樊瑞新 13716057085

    箱:798361461@qq.com

附件:1.参评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主要经济指标表

2.参评中国陶瓷装备制造企业竞争力主要经济指

标表

3.参评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科技竞争力主要经济指

标表

4.企业信息表

5.填报说明

附件1:2024十强及百强企业报表.xls

附件2:2024陶瓷装备百强企业报表.xlsx

附件3:2024科技百强企业报表.xlsx

附件4:企业简介.xlsx

附件5:百强填报说明.docx

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陶瓷工业企业竞争力等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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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首批中国陶瓷工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的通知 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会员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陶瓷工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开展首批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或研究院所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3.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4.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5.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6.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企业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申请,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合理,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3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中陶协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有关各陶瓷产区行业协会、工(经)信委(局)等可审核推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不超过1个; (二)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三)本次优先支持陶瓷行业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卡脖子”以及产业发展短板领域。 (四)本次认定采取宁缺毋滥,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5年5月31日前,期间申请单位可随时报送材料,我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合格后,将组建考评组,组织申请单位进行汇报答辩或进行现场考核,考评结果报中陶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认定。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各依托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科技与信息部 联系人:白永乐 联系电话:18310783580 邮 箱:baiyongle@ccianet.cn 附件: 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中国陶瓷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报告.docx 附件4:中国陶瓷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17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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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度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相关指示要求,完善陶瓷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陶瓷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适应陶瓷行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自2021年起,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在中国轻工联的指导下,在全社会开展行业自主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工作开展4年以来评价范围逐步拓展,评价体系日臻完善,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为进一步适应行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更能够代表行业先进水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 设施设备:具备与开展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仪器,能够满足理论教学、实操培训和考核评价的需要。 3. 师资团队: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占一定比例,能够承担职业能力评价的教学和指导工作。 4. 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职业能力评价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报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颁发等环节,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开展。 5. 质量保障: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能够对职业能力评价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6. 资金保障:需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基地建设、日常运营及维护的资金充足。资金来源除政府财政拨款外,还应积极吸纳企业投资、社会捐赠、培训收入等。 评价基地具体基础标准详见附件1。 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陶瓷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各职业(工种),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职业(工种):陶瓷装饰工、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陶瓷烧成工、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工艺品制作师、陶瓷成型施釉工、工艺美术品设计师、工艺品雕刻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装饰装修工(镶贴工、美缝师、陶瓷饰面装饰工等)、互联网营销师等。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表:填写《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请表》(附件2),详细说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 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师资队伍证明材料(如教师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等)、场地设施设备照片或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流程 1. 提交申请: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培训部。 纸质版材料需装订成册,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1019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iaoyanna@ccianet.cn,邮件主题请注明“陶瓷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报 - [申报单位名称]”。 2. 资格审核: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根据情况将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3. 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估其是否具备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4. 发布公告:将通过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确定的试运行基地入选名单在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网站进行正式发文公告,并颁发“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牌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艳娜、刘一泽 联系电话:18910262605、15911180228 电子邮箱:xiaoyanna@ccianet.cn 附件:1.附件1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基础标准.docx 2.附件2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申请表.docx 3.附件3职业能力评价证书样本.docx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2025年3月14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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